关于印发2024年度芜湖市高等研究院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

发布者:网站管理员更新时间:2024-10-10


  各县市区科技局、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等归口管理单位,各有关单位:
  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,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,根据《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》《2024年度芜湖市科技项目实施计划》《芜 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发布2024年度市科 技项目中芜湖市高等研究院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支持范围与支持力度
  围绕首位产业和新兴产业优势细分领域,重点聚焦新能 源汽车、无人驾驶、低空经济、算力算法、通用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合成生物等领域,支持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 人才培养项目。
  按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,依据2024年合同实际到校经费的30%择优给予立项补助,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。
二、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机制
  采用后补助方式,项目立项后财政支持资金一次性全额拨付。
三、项目申报
  1.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申报2025年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 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的企业。
  2. 项目申报单位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已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且落实研究经费、签订横向合同,项目研发投 入为2024年且不少于50万元。(高等研究院政策详见 安徽高等研究院:http://srp.ahjzu.edu.cn/kyy/)
  3.项目执行截止时间须在2026年6月30日之后且在申 报截止日前已完成技术合同登记。
  4.对与我市签订高等研究院合作协议的长三角区域高 校合作项目优先支持。
 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
  1.单位或项目主持人存在科研诚信等严重信用问题的; 
  2.同一单位用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的;
  3.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、市财 政性资金支持的。
四、申报程序
  1.企业申报。11月10日前,申报企业填写高等研究院 产学研合作项目基本信息表,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(详见申 报材料清单),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后, 一式一份报送至所 在县市区科技局、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。
  2.审核推荐。11月15日前,各县市区科技局、开发区 科技管理部门对照项目申报要求,完成初审,统一将申报材 料、项目推荐函及项目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产业创新中心。
  3.统一受理。11月20日前,市产业创新中心依据推荐 函和项目清单,完成申报项目的统一受理。同时,市产业创 新中心会同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组织项目形式审查和审 核。
五、申报材料清单
  1.高等研究院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。
  2.合同到校经费的发票复印件。
  3.合作企业的银行资金拨付凭证。
  4.当地技术合同登记点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(加盖 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)。
  5.芜湖市科技项目诚信和廉政承诺书。
六、其他有关事项
  1.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。项目申报企业须信用记录良 好,项目申报时须附科研诚信承诺书。在项目申报、立项和 实施过程中,相关责任主体若有失信行为,一经查实,将按 《关于转发安徽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芜科办〔2021〕3号)文件规定执行,属于严重失信,将取消 其3年内申报科技项目的资格。
  2.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对照指南,负责组织发动和申 报指导工作,并切实强化初审责任,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 性、有效性、合规性进行审核,严格把关。归口管理单位应 分别在“信用中国”“信用安徽”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对申报单位、法人信用记录进行核查,对实施联合惩戒 期限内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不得推荐。
七、咨询电话
  市产业创新中心交流合作部杨亚萍3993789


  附件:关于印发2024年度芜湖市高等研究院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(含附件)